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前提示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3月29日、30日举行,考点设在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考前提示,提醒考生注意准考证打印、考试路线规划、考试用品准备及考场纪律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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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3月29日、30日举行。本市设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考点(地址:杨浦区政和路359号)。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2:00-3:30 | |
3月29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30日 | 政治 | 英语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可于3月 22 日 12:00 后登录“中 国 运 动 文 化 教 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试当日,正逢部分区域马拉松比赛,临近或途经比赛区域的考生要注意提早规划路线,避免迟到。请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并接受安全检查和指导。
3.考试当日,建议考生将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装入透明文具袋带入考点。原则上,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带入考点。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开考后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统考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外,2025年报考的高考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6.考生应在答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8.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后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统考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外,2025年报考的高考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英语科目除外)。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
八、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提示和要求准备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祝愿所有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总结由平台小编通过自己理解生成的,并不代表原文观点,详情请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