攽
攽拼音:bān注音:ㄅㄢ异字体:頒 𠚼
部首: 攵部部外笔画:4画总笔画:8画 繁体部首:攴部康熙字典:攽(8画)
五笔:WVTY仓颉:CHOK郑码:OYMO四角:65535规范编号:6741
统一码:653D汉字结构:左右结构五行属性:水
笔顺:ノ丶フノノ一ノ丶
民俗参考
汉字是否常用: -汉字五行:水属性
字形结构
汉字部件构造 :八刀攵首尾分解查字 :分攵(fenwen)
笔顺编号:34533134
笔顺:ノ丶フノノ一ノ丶
笔顺读写:撇捺折撇撇横撇捺
攽编码/UNICODE
攽字UNICODE编码U+653D,二进制: 0110010100111101,十进制: 25917,HEX编码:E694BD,UTF-8: E6 94 BD
基本字义
攽 bān(ㄅㄢ)
(一)、分。
(二)、古同“颁”,发布:“命攽而孝闻死矣。”
基本词义
● 攽 bān
〈动〉
(一)、 (会意。从攴、从分,分亦声。本义:分发)
(二)、 同本义 [divide]
攽,分也。——《说文》
乃惟孺子攽。——《书·洛诰》
(三)、 颁布 [promulgate;issue]
经传皆以颁以班为之。——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康熙字典
攽【 卯集下 】【 攴部 】康熙筆画: 8画 部外筆画: 4画
《唐韻》布還切《集韻》逋還切,𠀤音班。《說文》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按書古文,訓頒作攽。
又《廣韻》府巾切《集韻》《韻會》悲巾切,𠀤音彬。義同。
又《博雅》攽,減也。
又《類篇》气分也。亦作𠚼。《說文》从攴作攽。攽字原从攴作。
说文解字/注解说明
攽【 卷三 】【 攴部 】
分也。从攴分聲。《周書》曰:“乃惟孺子攽。”亦讀與彬同。布還切
(攽)分也。从攴。分聲。此形聲包會意。周書曰。乃惟孺子攽。雒誥文。今尙書作頒。葢孔安國以今文字易之。周禮亦作頒。當是攽爲正字。頒爲假借字。鄭司農云。頒讀爲班布之班。據許所偁古文則當云頒當爲攽。不爾者漢時攽字不行也。馬注尙書。頒猶分也。云猶者、頒訓大。大則必分。非可徑訓分也。故云猶。讀與虨同。分聲彬聲本皆在十三部。徐仙民於周禮頒音墳、於書音甫云反是也。音轉入十四部。布還切。
音韵参考
[ 国 语 ]:bān,bīn
[ 粤 语 ]:baan1
方言
⊙ 客家话:[海陆丰腔] ban1 bin1 [客英字典] ban1 bin1 [台湾四县腔] ban1 bin1 [客语拼音字汇] ban1
⊙ 粤语:baan1 ban1